守住信訪底線 不越信訪紅線
信訪作為反映民情民意的渠道之一,在促進基層矛盾化解、保持各級人民政府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、監督黨政機關的工作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。為規范信訪行為,國務院于2005年發布了《信訪條例》對信訪渠道、信訪事項的提出、受理、辦理和督辦以及法律責任等作了全面而系統的規定,為信訪人和信訪受理機關劃定了權利和義務的邊界。
當前黨和國家事業各項工作穩步推進的同時,群眾利益訴求日益呈現出復雜化、多元化、多維度的特點,如何平衡原則性和靈活性、普遍性與特殊性、階段性與長期性,確保信訪工作依法依規進行,促進矛盾有效化解,考驗著政府的政治智慧,也需要信訪人的積極配合。隨著依法治國觀念深入人心,人民群眾對信訪權利的認知更加明晰,這本身是值得欣慰的。然而,從信訪工作開展的實際情況來看,不少地方出現了信訪人濫用權力、肆意干擾政府機關日常工作秩序的違法信訪行為,這些行為突出表現為纏訪、鬧訪、越級訪等。

為打擊違法信訪行為,無為市委政法委、無為市人民法院、無為市人民檢察院、無為市公安局、無為市司法局、無為市信訪局六部門聯合發文,發布了《無為市關于依法打擊纏訪鬧訪越級訪違法信訪行為的通告》。《通告》重申了信訪的基本原則及程序要求,明確了9類違法信訪行為并作了兜底規定。
作為政府機關,要加強對《信訪工作條例》和信訪規章制度的宣傳,在面對信訪人時要做好信訪程序的解釋說明工作,依法接待、及時回應,確保信訪人反映的信訪事項得到妥善處理,守住信訪底線。作為信訪人,也要提前了解相關法規政策,面對信訪工作人員的詢問、調解保持耐心、積極配合,不得肆意越過信訪紅線。只有雙方加強溝通、增進互信,才能確保信訪制度有效運轉,為社會矛盾化解、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升助力。(通訊員:未雨婷)
責任編輯: 趙倩